【宣導】115年交通安全月:守護機車安全 延續停讓文化。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115年8月21日北市交安字第1153040480號函辦理。 二、相關宣導: 1. 騎車毋通趕,停讓保平安 2. 你我都會是行人, 駕駛遵守停讓 3. 汽機車行經路口, 停讓行人 4. 騎車毋通趕, 停讓保平安 5. 請依速限行駛,保持安全車距 6. 遵守交通規則,守護騎車安全 7. 安全不超速, 超速煞不住 8. 專心駕駛不超速 三、檢附宣導圖卡。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