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評選辦法」出爐了!即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截止!
為鼓勵各企業積極落實職場無菸措施及推動各項健康促進工作,以建立職場健康的工作環境及養成健康生活型態,除獎勵持續展延通過健康職場認證且表現特殊優異之職場,更表揚歷年已獲認證且未達展延期限之職場與其健康促進工作推動人員,對於促進職場員工健康之貢獻,特辦理「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活動。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7月31日(一)止 二、申請方式:請至健康職場資訊網之「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參選專區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三、績優健康職場參選資格(摘述): (一)獲得「健康促進標章」且尚在效期內之職場。若為當年度需展延「健康促進標章」者,需完成展延申請且符合標章通過標準,方具參選資格。 (二)職場應依據不同規模,參加不同組別之評選,分組如下: 1. 中小型職場組:員工人數 299人(含)以下之職場。 2. 大型職場組:員工人數 300人(含)以上之職場。認證方案 (三)未違反菸害防制法之相關規定(必須同意現場訪查)。 四、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參選資格(摘述): (一)參選人員任職之職場,需為展延「健康促進標章」且符合標章通過標準,或曾獲得「健康促進標章」且尚在效期內以及任職職場至少獲選一次「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二)參選人員於任職之職場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至少達3年以上。 五、評選方式(摘述): 分三階段進行,評選時依據職場所參選之獎項,評核職場健康促進推動作法、成果等是否符合該獎項要求之精神: (一)第一階段書面初審:委員團對於參選者繳交之書面資料,依各類獎項評選表進行審查。 (二)第二階段口頭簡報評選:入選第二階段之職場,至指定地點以口頭簡報之方式進行評選(得視實際狀況是否改採視訊方式辦理)。 (三)第三階段決選:依北、中、南三區進行分組討論,考量第二階段評選結果、參選者補充資料,選出各區得獎者。 六、詳情請參考「112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評選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