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人員洩漏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資料,是否有違法?
是,違法。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4條第4項規定:「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有關資料之人違反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是,違法。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4條第4項規定:「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有關資料之人違反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