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衛生局 公布110年度火鍋料及冷凍冷藏食品抽驗查核結果

寒冷的天氣,大多數民眾喜歡來碗熱呼呼的火鍋暖暖身體,或因工作繁忙,找尋方便又快速、僅需復熱即可食用之調理食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產品之衛生安全,於今年10月至11月中執行火鍋料及冷凍冷藏食品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超市、網路平台等,共計抽驗38件,其中3件品質不符規定,不合格率7.9%,另查核2件標示不符規定,名冊詳如附件。
本次共計抽驗38件產品,包括5件青蔥、3件鴨血、22件火鍋料加工製品(豆製品、貢丸、魚丸、米血糕、蒟蒻、小卷)、8件冷凍冷藏食品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鉛及鎘、食品添加物(如防腐劑12項、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等)、動物性成分、衛生標準(腸桿菌科、大腸桿菌及沙門氏桿菌)等。結果2件青蔥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1件千張鍋貼(麻辣)結果衛生標準不符規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之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毀及依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
本次專案特別針對火鍋業者進行現場菜單標示及實際使用食材查核,其中2件鴨血產品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驗出含雞成分,屬非百分之百鴨血,雖然傳統上習慣稱為鴨血,但於菜單僅標示為「鴨血」未說明完整產品內容物,易使民眾誤解為百分百純鴨血,臺北市衛生局已要求業者改正。臺北市衛生局提醒相關業者,有關「鴨血」產品之標示,若含有其他雞血,建議更改為「水血」、「禽血」、「鴨血(水血)」、「鴨血(禽血)」、「鴨血(含雞血)」等,避免誤導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惟有落實源頭田間監測,及產地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販售之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 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