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擴增及遴選申請作業須知
臺北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擴增及遴選申請作業須知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2日修正「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及本市「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單位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本市依各行政區失能人數及A單位服務量能作為參考依據,將於信義區、中山區分別擴增1家A單位、萬華區擴增2家A單位、士林區擴增2家A單位及遴選1家A單位、大安區遴選1家A單位,共計8家A單位。 三、請於114年11月21日(五)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1樓)。以郵局交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憑;親送或以快遞、宅急便等方式送達者,以送達之日期、時間為準,逾期(時)不予受理。 四、申請應備文件:申請表、計畫書、經地方政府合法立案之組織/機構證明文件(含章程、規程,法人另需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及個管人員之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等應備文件請裝訂成冊並加註頁碼,共10份(申請1個行政區需10份)。 五、相關問題請撥聯絡電話:(02)2537-1099轉3399陳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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