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4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34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派員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3月30日、4月1日電子郵件通知,109年3月31日、4月1日配送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1. 徵用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口罩撥補35家醫院共80萬5,450片。
    2. 徵用外科口罩撥補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3家醫院共2,200片。
    3. 配送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7天(4月7日至4月13日)一般醫用口罩共27萬8,000片,其中醫院共25萬6,662片;診所共2萬1,338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3.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共計106萬4,312片(如附件1-4)、診所共計2萬1,338片,總計108萬5,650片。
  4. 請各醫院派員到本局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5.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