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6台北年貨大街』,自115年1月31日起至115年2月15日止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健字第11530668351號 附件:禁菸範圍圖1份 主旨:公告「『2026台北年貨大街』,自115年1月31日起至115年2月15日止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2026台北年貨大街』,自115年1月31日起至115年2月15日止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2026台北年貨大街」活動之禁菸期間及範圍,說明如下: (一)實施禁菸措施期間:自115年1月31日起至115年2月15日(每日8時至24時)。 (二)實施禁菸措施範圍: 1、迪化街(南京西路至歸綏街路段)之道路、騎樓及人行道。 2、民生西路(延平北路至環河北路路段)之騎樓及人行道。 3、歸綏街(延平北路至環河北路路段)之騎樓、人行道及部分道路(人行道緣石往道路延伸2.5公尺內之範圍)。 4、東至民樂街、西至西寧北路、南至南京西路(含南京西路239巷)、北至民生西路所圍之平面區域(含區域內之道路、騎樓、人行道及廣場)。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四、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本府商業處、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市場處、環境保護局及本局共同執行;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本局執行。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