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115年度端午節食品抽驗結果
即將迎接端午節連續假期,民眾歡慶佳節的同時,為保障消費者食用端午節應景食品之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端午節前至食品行、粽子專賣店、超商、超市、賣場、傳統市場等粽子製造及販售場所,抽驗各式粽子、餡料及生鮮肉品等相關產品,總計抽驗85件,其中84件符合規定,1件花生粉檢出真菌毒素不符規定(詳如附件名冊)。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本次抽驗85件端午節應景食品,包括粽子餡料40件、粽子25件、生鮮畜產品10件、調味醬5件及花生粉5件,依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含12項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漂白劑、殺菌劑、農藥殘留、蘇丹色素、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黃麴毒素等,其中1件「特A花生粉」檢出總黃麴毒素、黃麴毒素B1超標,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限量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立即將不合格產品下架,不符規定產品經查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辦理,經查違規屬實,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8款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黃麴毒素」為誘發肝癌的主要毒素之一,具有極高熱安定性,需加熱至極高溫(237~306°C)才可分解,難以一般烹煮方式或加工製程去除,臺灣屬高溫潮濕氣候,米、麥、豆、花生及其製品(如花生粉、花生醬)、五穀雜糧、堅果類、果乾類等相關製品若未妥善保存,極容易孳生黴菌,並導致真菌毒素污染。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選擇信譽良好之廠商,並注意產品儲存環境,避免潮濕發黴,購買時確認包裝完整無損毀及發黴,若包裝有破損或色澤改變,切勿購買;產品開封後應盡早食用完畢,可存放於冰箱低溫冷藏或乾燥陰涼環境,降低黴菌孳生。如產品已經發黴或過期,應立即丟棄。衛生局同時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原物料管控,加強原料驗收、溫濕度監控並採先入先出原則,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及自身之商譽。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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