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歲欲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民眾,提醒須簽具意願書
【未滿18歲】
須家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陪同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接種,本人與家長現場共同簽署意願書。
【滿18歲至未滿20歲】
1、自行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須持家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簽具之意願書
2、家長陪同前往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接種,本人與家長現場共同簽署意願書。
備註:
1、滿18歲至未滿20歲自行前往者,可於疾病管制署網站下載提供家長簽署。
2、本人簽署於"被接種者",家長簽署於"立意願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