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通性QA | 65歲以上長者暨55-64歲原住民接種建議QA | 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高風險對象接種建議QA |
Q1:115年哪些對象可以公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1.65歲以上:民國50年次(含)以前出生之民眾。
2.55-64歲原住民:民國51年至60年出生且具原住民身分。
3.19-64歲高風險對象:民國51年至96年出生之高風險對象。
Q2:有關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所提供疫苗種類為何?
自115年1月15日(含)起,以1劑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昔日13價/15價及23價之2劑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依疫苗轉換期程,提供1劑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或銜接接種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Q3:何謂高風險對象?
民眾可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或由醫師依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評估認定高風險對象共5類:
1.脾臟功能缺損。
2.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3.人工耳植入。
4.腦脊髓液滲漏。
5.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Q4:我不確定自己是否為高風險對象,怎麼辦?
可至原就醫或長期追蹤之醫療院所,由醫師藉由病歷資料及專業評估是否符合高風險對象。
Q5:如不記得以前有無接種過肺炎鏈球菌疫苗,怎麼確認?
可至「健康存摺」APP、臺北市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查詢接種紀錄。
Q6:我已經完成補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紀錄,為何健康存摺APP查不到?
受限於醫療院所資料傳遞或匯入系統之時間差,健康存摺上之接種資料並非即時性資料,因此近期接種的資料可能尚未完整匯入。建議您可於接種後2-4週後至「健康存摺」查詢確認。
Q7:若PCV13及PPV23接種間隔不足是否需要補種?
不需補種。
Q8: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否可同時與流感疫苗或新冠疫苗同時接種?
三種疫苗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同一手臂如接種兩種疫苗,建議距離至少2.5公分。三種疫苗亦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Q10: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需要帶什麼證件?
請務必攜帶健保卡,如為55-64歲原住民請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如為高風險對象可攜帶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
Q11:我是外國人可以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嗎?
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
Q12:如已接種疫苗但未有接種紀錄,怎麼辦?
建議您可至原接種院所申請接種證明,並持該證明至就近之健康服務中心補登,以利接種紀錄之完整及日後查詢。如已無法取得接種證明,經醫師評估可依接種原則提供1劑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或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Q13:如已自費接種13價(或15價),可否再公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建議先至原接種之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進行接種紀錄補登,依接種原則,如已間隔滿1年(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公費PPV23。惟經查找仍無法取得接種紀錄之特例情形者,視為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可經醫師評估後,接種1劑公費PCV20。
Q14:如已自費接種23價,可否再公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依接種原則,已接種PPV23者,如已間隔滿1年可接種1劑PCV20,且接種PCV20後即代表已完整接種,無需再接種PPV23。
Q15:如已接種 PCV13/15及 PPV23或已接種 PCV20,可否再公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依接種原則,已接種 PCV13/15及 PPV23或已接種 PCV20者,即已完整接種達保護效益,無需再接種 PPV23及PCV20 。
1.惟若已「自費完成接種 PCV13/15及 PPV23」或「自費接種 PCV13/15及公費 PPV23」或「自費接種 PCV20」,民眾仍有公費PCV20需求,與前劑間隔至少5年,經醫生評估可公費提供1劑PCV20。
2.惟若已「自費完成接種 PPV23及公費 PCV13」,民眾仍有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需求,與前劑間隔至少5年,經醫生評估可公費提供1劑公費PPV23。惟因已公費提供過 PCV13,故不再提供公費 PCV20接種。
3.如有曾簽立無需接種PCV13聲明書紀錄者,即視為具自費接種PCV13之紀錄,爰依上述接種原則辦理。
Q1:我未曾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建議接種為何?
接種1劑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昔日13價/15價及23價之2劑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Q2:我曾經接種過13價(或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尚未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該怎麼接種?
曾接種PCV13價/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且間隔1年者可接種1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惟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用罄後,以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
Q3:我曾經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尚未接種13價、15價或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該怎麼接種?
曾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且間隔1年者可接種1劑公費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Q4:高風險對象、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接種建議?
如為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曾經接種過13價(或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間隔至少8週後,可再接種一劑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惟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用罄後,以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
Q1:我今年19-64歲可以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嗎?
需符合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
Q2:我未曾接種13價、15價或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建議接種為何?
接種公費1劑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昔日13價/15價及23價之2劑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
Q3:我曾經接種過13價(或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尚未曾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該怎麼接種?
曾接種13價/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且間隔8週以上者可接種1劑公費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惟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用罄後,以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
Q4:我曾經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尚未接種13價(或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該怎麼接種?
曾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且間隔1年後者可接種1劑公費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Q4:我65歲以前已經接種13價及23價各1劑,65歲之後還能接種嗎?
針對 19至 64歲 IPD高風險對象,如於 65歲前完整接種 13價/15價及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可於滿 65歲(含)且與前劑間隔滿5年後,再追加接種 1劑20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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