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診所資格:兼具預防保健及預防接種合約診所。
二、申請幼兒專責醫師資格:兒科或家醫科醫師。
三、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6年3月28日止。
四、工作項目:詳如行政契約委託作業說明。
五、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1~4,備妥行政契約書(1式2份)送本局審查,本局將函復審查結果。
收件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