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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城市計畫」是一培育市民健康的能力與自決權力,以促進民眾健康的過程;經由社區對健康的承諾, 透過市府跨部門的合作,激勵社區民眾的主動參與,結合社區資源,促成政治性決策,推動創新的活動,持續營造健康社區,達到全民健康的目標。
1984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健康促進的理念為使民眾增進其控制及促進健康的能力的過程,其原則強調應重視社區環境的改善、培育民眾的能力與權力(empowerment)、激勵社區的參與及有效的投入,以維護及促進社區的健康。Hancock及Duhl〈1986〉對「健康城市」的定義,認為「健康城市」是指:居民具有一定的共識,想去改善與健康有關的環境,而非單只居民的健康達到某一特定水準。
因而 1986年世界衛生組織「渥汰華健康促進憲章」詳述健康促進的五大策略包括:(一)訂定健康的公共政策、(二)創造支持性的環境、(三)強化社區的行動力、(四)發展個人的技能與(五)調整健康服務取向。
同( 1986)年於里斯本會議中,更明述健康的特徵:1.健康是社會事務,而不只是醫療事務。2.健康是都市中所有部門的責任。3.健康應受自然科學、社會、美學和環境專業領域的人所監督。4.健康是社區居民參與及公私部門合作的表現;並決議1986年共同發展都市健康及展開「健康城市計畫」運動,正式於11個歐洲城市推動健康促進活動,迄今全球已超過4,000個城市推動健康城市計畫。
世界衛生組織認為理想的健康城市應該具有下列十一項功能:
1.乾淨、安全、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2.穩定且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
3.強而有力且相互支持的社區;
4.對影響生活和福利決策具高度參與的社區;
5.能滿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
6.市民能藉多元管道獲得不同的經驗和資源;
7.多元化且具活力及創新的都市經濟活動;
8.能保留歷史古蹟並尊重地方文化;
9.有城市遠景計畫,是一個有特色的城市;
10.提供市民具品質的衛生與醫療服務;
11.市民有良好的健康狀態。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指出,預計到 2025年,全世界將有61%的人口住在城市裏。然而高度的城市發展,將面臨許多社會、衛生及生態問題。而控制這些因素的責任和能力也超越了衛生部門的負擔。因此,要有效解決城市居民的健康問題,有必要整合各部門的力量。為協助各國建立可評估的健康城市指標,世界衛生組織即研擬出32個可具體量化的健康城市基本評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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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的健康城市計畫發展的第一階段﹙1990年﹚,計畫工作小組訂出了 53 項的指標,以協助各城市蒐集足以描述其城市健康狀況的資料。在訂定這 53 項指標之前, 健康城市計畫工作小組就已意識到,雖然傳統關於健康的量化指標(諸如「死亡率」),在使用上相對地簡易,然而,它們並無法提供全面的觀點來幫助我們對一個城市的健康狀況進行全盤的瞭解。因此,在訂定這 53 個指標時,質化的指標(諸如「社會支持」)就已被納入。
1992-1994 年之間,計有 47 個城市採用了這53個指標。從這些城市蒐集來的資料經過跨領域的專家小組分析之後,世界衛生組織健康城市計畫辦公室認為對該 53 項指標有其修訂的必要。
於是,53 個指標之中,不適合的、缺乏信度的指標被排除了,指標的文字敘述亦經過了修正以便能更清楚地對指標進行定義,於是有了以下我們所看到的健康城市 WHO32 指標。
世界衛生組織健康城市建議健康城市32項指標 A. 健康指標 B. 健康服務指標 C. 環境指標 D. 社經指標 A1. 總死亡率:所有死因
A2. 死因統計
A3. 低出生體重B1. 現行衛生教育計畫數量
B2. 兒童完成預防接種百分比
B3. 每位基層健康照護者所服務居民數
B4. 每位護理人員服務居民數
B5. 健康保險的人口百分比
B6. 基層健康照護提供非官方語言服務之便利性
B7. 市議會每年檢視健康相關問題數量C1. 空氣汙染
C2. 水質
C3. 汙水處理率
C4. 家庭廢棄物收集品質
C5. 家庭廢棄物處理品質
C6. 綠覆率
C7. 綠地之可及性
C8. 閒置之工業用地
C9. 運動休閒設施
C10. 人行街道(徒步區)
C11. 腳踏車專用道
C12. 大眾運輸
C13. 大眾運輸服務範圍
C14. 生存空間D1. 居民居住在不合居住標準比例
D2. 遊民人數
D3. 失業率
D4. 收入低於平均所得比例
D5. 可照顧學齡前兒童之機構百分比
D6. 小於20週、20-34週、35週以上活產兒百分比
D7. 墮胎率(相對於每一活產數)
D8. 殘障者受雇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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