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非洲豬瘟Q&A


※防範非洲豬瘟境外傳入,請勿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如違規攜帶者,處以新臺幣1萬至100萬元罰鍰!

※自國外郵購之包裹,打開後發現商品中遭賣家夾帶肉類產品,請通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歡迎撥打0800-039-131檢舉走私專線。


非洲豬瘟資訊宣傳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