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稽查科徵事務技工
※職稱:事務技工 ※官職等:無 ※職系:無 ※錄取人數:正取1人,備取2人 ※有效期間:113/6/19~113/7/10 ※徵才條件: 1.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 諳電腦文書、word及excel基本操作,具相關證明文件尤佳。 (3) 認真負責。 2. 無工友管理要點第5點第4項規定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第3條規定應迴避雇用之身分。 ※工作項目: 1.公文、檢體交換傳遞。 2.加班費、誤餐費、交通費核銷資料確認。 3.協助盤點財產與異動登記、辦公室清潔。 4.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王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46。 ※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前,請將「調僱意願表」,親自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以公文交換或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送達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2樓東南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事務技工」職缺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2.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返還;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 調僱意願表。(如附件) (2) 履歷表(亦可採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畢業證書影本。 (5) 在職證明。 (6) 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4.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徵才專區(https://health.gov.taipei/)。 ※面試甄選: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訂);書面審查不符合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經甄選後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機關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3.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