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疫情嚴峻,減少民眾外出及感染風險,本局自111年4月27日,有關外籍看護工免評(臨櫃)案件,可選擇以掛號郵寄或臨櫃方式擇一申請辦理。惟郵寄方式無法提供正本證件以供查驗,需加附填寫切結書。
媒合國內照顧服務資源及媒合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以協助家庭解決親屬照顧需求。外籍看護⼯申審受理⽅式分為二種(共11類,A、D、E、J、K、F、M、G、H、N、P),辦理流程請見「申請外籍看護工常見問題Q&A」。
一、⾄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A類):被看護者可⾄「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進⾏⾝體診斷評估,由醫院協助填寫傳遞單並將整份評估表掛號郵寄⾄臺北市政府衛⽣局。
二、多元認定免經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專業評估(D、E、J、K、F、M、G、H、N、P類):請攜帶相關文件至臺北市政府衛⽣局提出申請,申辦地點「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台」,可致電02-27208889轉1865至1868詢問。
到哪裡申辦:
1.郵寄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外籍看護申審業務收)。
2.臨櫃辦理:本府市政大樓1樓北區聯合服務中心。
3.諮詢專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1865至1868
4.諮詢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點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