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罩分為醫療用及非醫療用,販賣非醫療用的口罩應符合商業登記相關規定;販賣醫療用的口罩應事先申請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繳費領照後方准營業。
二、醫療用的口罩屬須辦理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始得上市。非醫療用的口罩,不可宣稱醫療用途。
三、矯正鏡片(例如:近視、遠視、老花鏡片)自100年1月1日起列屬醫療器材管理,產品須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販賣矯正鏡片須領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四、隱形眼鏡保存盒係用於保存隱形眼鏡之用,列屬醫療器材管理,產品須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販賣隱形眼鏡保存盒須領有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