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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心障礙者醫療輔具補助之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書是否有期限的限制?

診斷證明書及輔具評估報告書需於開立3個月內提出申請,並須由相關專科醫師開立(神經科、耳鼻喉科、精神科、復健科、胸腔、心臟、血液之專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