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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設立食品工廠,是否有設立標準?

一、有關食品工廠登記申請係屬本府產業發展局權管,請逕洽該局辦理。

二、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之規定,所有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食品工廠建築及設備設廠標準」,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之規定。

三、本府衛生局除配合產業發展局進行申請工廠登記之聯合會勘之外,每年均訂有食品衛生安全稽查計畫,不定期輔導及查核本市食品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