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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接觸者該如何處置?

接觸者將收到「麻疹接觸者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並應自主健康管理18天(自最後接觸日起算)。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落實正確洗手、咳嗽禮節等防護措施。如有症狀切勿自行就醫,請先佩戴口罩並通報各轄區健康服務中心窗口(假日請通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2-23753782),進行評估及協助就醫,勿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接觸史。如隱匿症狀未告知,且依舊上班或趴趴走,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如接觸者未接種疫苗或未曾感染者,請儘速接種MMR疫苗(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