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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行政相驗?

  • 請備妥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死者身分證明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原就診醫院、診所之診斷書、病歷摘要、藥袋(或病歷影本)。
  • 申請方式:
    • 電話申辦(處理時限1日):致電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公關中心客服組話務人員,電話:1999轉888或2555-3000轉9。
    • 網路申辦(處理時限2日):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填寫申請資料。
  • 如無法確認往生者應採取行政相驗或司法相驗,請先電話洽詢,以免延誤您的申辦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