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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申請就購買醫療輔具,是否能獲得補助?

依據衛生福利部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第八條第3款規定,申請醫療輔具補助對象因特殊情況,有先行購置或租賃醫療輔具之必要者,可先行購置或租賃,但其憑證不得逾6個月,如因前開情形而先行購置醫療輔具,請於憑證6個月內備齊申請應備文件補申請,待收到核定公文後再行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