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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健康署)辦理「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線上培訓」簡章(附件1),請相關單位踴躍參與。

一、為協助各社區據點、醫療院所與110年經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審查通過之
266個方案整體執行與運作(附件2),健康署表示:目前已具衛福部長照司與健康署「預防及
延緩失能指導員」及教育部體育署「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等師資資格者,其師資資格
條件不受影響,111年可持續於社區據點(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
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及銀髮健身俱樂部等)及醫療院所授課。
二、為提供社區據點及醫療院所運用前述指導員之人力資源,促進長者健康的服務品質,健康
署持續開放「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予前揭指導員於111年6月30日前逕完
成線上課程及通過課後測驗,即可取得電子培訓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