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審合格人員:
(一)約聘關懷訪視督導: 無人符合資格。
(二)約聘資深關懷訪視員: 無人符合資格。
(三)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一般缺):簡○甄、許○蘭。
(四)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原民缺): 無人符合資格。
(五)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 無人符合資格。
(六)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 邱○興、翁○雯。
(七)約聘諮商心理師: 無人符合資格。
(八)約聘臨床心理師: 無人符合資格。
二、甄試日期及時間:
「約聘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一般缺)」
(一)日期及時間:113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
(二)地點: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南區S305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 」
(一)日期及時間: 113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 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南區S305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備註:
1.參加甄試人員請攜帶國民身份證於甄試時間前10分鐘直接至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南區S305開標室外辦理報到及等候應試,逾時恕不等候。
2.口試之日期若適逢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水災等),並經臺北市政府通報停止辦公,即順延口試之日期,並另行公告於本局網站,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