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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北市大同區「六藝廣場」自110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衛健字第11030223861號
附件:
 
主旨:公告臺北市大同區「六藝廣場」自110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大同區「六藝廣場」(位置:大龍街及哈密街交叉口,臨大龍國民小學圍牆)自110年6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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