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檢舉違規食品、藥品、醫療器材或化粧品
請提供詳細的購買資料含:
1.販賣業者、販賣地點、販賣產品、販賣時間、該商品的陳列位置、有效日期或批號等(人、事、時、地、物)相關事件敘明及取得之相關資料(宣導單張、手冊、產品或購買憑證等)或相關照片。
2.如發現產品有異物狀況,也請具體描述並附上食品清楚照片,以便能及時掌握違規事證。
(二)如何檢舉違規醫療廣告
1.檢舉違規醫療廣告應檢附下列事項:
(1)平面媒體(報章雜誌)廣告應檢附刊登之整版版面(報紙)、封面及廣告頁面(雜誌)。
(2)電視廣告應檢附宣播違規廣告之錄影帶或光碟,並詳述宣播時間及媒體(包含有線電視系統名稱、頻道及電視臺名稱)。
(3)廣播電臺廣告應檢附宣播違規廣告之錄音帶或光碟,並詳述宣播時間、廣播電臺名稱及頻率。
(4)宣傳手冊或單張應檢附該手冊或單張,並詳述發放地點之地址及時間。
2.涉嫌違反衛生管理法規之違法者姓名、場所名稱、產品名稱、廣告內容、地址、負責人姓名、時間及違法情節。但負責人姓名不明者,得免記載。
3.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或檢舉而無具體事證者,不予受理。
4.因檢舉而查獲違反本法規定者,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鍰實收數一定比例核發獎金予檢舉人,予以獎勵。
(三)如何檢舉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
為保障市民的健康,如發現有人於禁菸場所違規吸菸、違規販賣菸品予未滿20歲青少年、違規廣告促銷菸品,使用或販賣違規產品(如:電子煙或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等,您可主動直接撥打1999或至臺北市陳情系統檢舉,檢舉需請您提供明確違法者之人、事、時、地、物等佐證資料或相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