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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33次配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發隔離衣」通知,請各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月24日電子郵件通知,111年1月26日配送本市撥補隔離衣至安全儲備量2倍及1.5倍之醫院共9家,共配發1萬3,870件(如附件1)。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1年3月28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1年3月30日、31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4. 如各醫院仍有隔離衣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