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月13日電子郵件通知,111年1月14日配送本市撥補隔離衣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33%及100%之醫院、具負壓/普通隔離病床之收治照顧醫院及指定採檢院所共29家,共配發2萬8,530件(如附件1)。
- 請各醫院依附件1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1年2月15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1年2月17日、18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 如各醫院仍有隔離衣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