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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94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2月30日、110年1月6日、8日、12日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1. 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7天(12月1日至12月7日)一般醫用口罩共27萬1,259片,其中醫院共24萬2,776片;診所共2萬8,483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2. 配送撥補N95口罩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醫院及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33%之醫院(採檢醫院及重症收治醫院)共1萬7,280片(附件1-4)。
  3. 徵用外科及一般醫用口罩撥補36家醫院共106萬5,156片。
  4.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總計132萬5,212片(如附件1-5)。
 

三、請各醫院依附件1-5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 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1月19日、1月20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四、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