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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14次配發口罩,請各醫院派員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2月19日電子郵件通知,109年2月20日配送徵用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應撥補醫院等醫療單位提供工作人員(含醫事人員、清潔人員、實習學生及接觸病患之行政人員等)使用。
  3. 本局提供109年2月20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發之口罩,配發本市35家醫院17萬9,150片(如附件1),請各醫院派員到本局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