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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所得稅申報注意事項】

1.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如下圖),且無該法所訂排富規定情形者,得減除特別扣除額12萬元。

2.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長照服務專線1966(前5分鐘通話免費)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