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擴增申請作業須知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2日修正「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及本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管理規範」辦理。

 二、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係落實社區建構完善在地服務輸送體系,以個案為中心結合在地化資源,提供民眾整合、彈性且具近便性的照顧服務。

 本市依各行政區失能人數及A單位服務量能作為參考依據,將於內湖區、中正區、士林區及北投區進行擴增。

 三、請於112年9月1日(五)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2樓),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應備文件:申請表、計畫書、合作意向書及個管人員之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等應備文件請裝訂成冊並加註頁碼,共13份。

 五、相關問題請撥聯絡電話:(02)2537-1099轉3399陳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