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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第40次配發口罩,請各醫院派員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4月12日肺中指字第1093900315號函通知,109年4月14日配送撥補N95口罩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醫院及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33%之醫院(採檢醫院及重症收治醫院)共12家,共配發8,502片(如附件1)。
  3. 請各醫院派員到本局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