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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遴選與擴增申請作業須知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2日修正「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及本市「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A單位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本市依各行政區失能人數及A單位服務量能作為參考依據,將於士林區、中山區及松山區分別擴增1家A單位、大安區擴增2家A單位及大同區、北投區及中正區分別遴選1家A單位及擴增1家A單位,共計11家A單位。

三、請於113年11月8日(五)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1樓)。以郵局交寄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憑;親送或以快遞、宅急便等方式送達者,以送達之日期、時間為準,逾期(時)不予受理。

四、申請應備文件:申請表、計畫書、經地方政府合法立案之組織/機構證明文件(含章程或規程,法人另需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合作意向書及個管人員之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等應備文件請裝訂成冊並加註頁碼,共13份(申請1個行政區需13份)。

五、相關問題請撥聯絡電話:(02)2537-1099轉3399陳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