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93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1月4日、5日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1. 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7天(11月24日至11月30日)一般醫用口罩共27萬1,259片,其中醫院共24萬2,776片;診所共2萬8,483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2. 配送撥補外科口罩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醫院共150片。
    3. 徵用外科及一般醫用口罩撥補36家醫院共157萬4,700片。
    4.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總計181萬7,626片(如附件1-4)。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4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1月12日、1月13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