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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第95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二、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1月13日、21日、27日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一)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7天(12月8日至12月14日)一般醫用口罩共27萬1,259片,其中醫院共24萬2,776片;診所共2萬8,483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二)徵用外科及一般醫用口罩撥補36家醫院共219萬9,388片。
 (三)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總計244萬2,164片(如附件1-4)。
三、請各醫院依附件1-4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0年1月29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2月1日、2月2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四、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