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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申請作業須知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要點」辦理。

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提升長期照顧服務個案之照護及生活品質,公開徵求有意願辦理本市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且具資格之A單位,得於申請期間提送申請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請於112年7月28日(五)下午5時前將申請應備文件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送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地址為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1樓,並於掛號封面載明「申請112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

四、申請應備文件:請備妥資料:1.申請表、2.計畫書、3.本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契約、4.登記或設立證明、5.與A單位主責行政區之巷弄長照站(C單位)簽訂之合作意向書等,並將前揭資料裝訂成冊且印製6份資料。

五、倘有任何相關問題,請主動致電本局權責督導(聯絡電話:(02)2537-1099轉7399、電子郵件:egg2261@health.gov.tw鄭督導)。


相關檔案:

附件1:「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要點。

附件2:「112年複雜性個案服務費用給付基準」。

附件3:「112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申請作業須知。

附件4:「112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申請表。

附件5:「112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計畫書【範本】。

附件6: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與巷弄長照站(C單位)合作意向書【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