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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2月8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開始第三次配發外科口罩,請派員領取。

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二、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5日肺中指字第1093900043號函,口罩配發優先順序為醫院(含醫護人員、醫院清潔人員、重症/洗腎病患等)、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人員等對象。
三、本局提供109年2月5、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徵用口罩,配發臺北市35家醫院,共計17萬7,077片口罩(如附件1),請醫院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四、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外科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