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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2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開始第2次配發戰備外科口罩

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109年2月3日及4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戰備口罩配發臺北市35家醫院,
       共計配發10萬1,350片口罩(如附件1),應用於醫院工作之人員。
三、各醫院配發口罩原則係以醫事人員數和非醫事人員數計算,每位醫事人員配發2.3片,每位非醫事人員配
       發1.05片。請醫院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
四、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