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7月23日、26日電子郵件通知,110年7月27日、29日配送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 配送撥補隔離衣至安全儲備量2倍之醫院共2,200件(如附件1-1)。
- 配送隔離衣撥發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之疫苗接種站共1萬7,000件。
-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隔離衣總計1萬9,200件(如附件1-2)。
- 請各醫院依附件1-2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0年8月10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8月11日、12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 如各醫院仍有隔離衣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