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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112年度職場健康促進服務計畫」公開徵求承攬醫療院所。

1.依據本局112年度公共衛生工作健康管理業務辦理暨臺北市健康促進服務實施辦法辦理。

2.本市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95年起致力推動職場健康促進,鼓勵事業單位全面營造職場健康並培養員工健康生活型態。爰擬訂旨揭申請須知,邀請醫療院所提供本市職場健康促進服務,經本局審通過後,簽訂行政契約辦理。

3.辦理服務內容:

(一)邀請專家辦理職場健康需求評估及服務成效評估,至少2人次。

(二)辦理符合職場需求之健康促進相關主題活動至少8節。
(三)協助事業單位申請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健康職場認證」。

4.有意願參與之醫療院所請於112年2月10日(星期五)前函送服務量調查表及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承辦人邱小姐,連絡電話: 02-27208889 分機 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