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4月25日、28日電子郵件通知,109年4月28日、29日配送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 )配送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7天(5月5日至5月11日)一般醫用口罩共27萬8,000片,其中醫院共25萬6,662片;診所共2萬1,338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 )N95口罩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醫院及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33%之醫院(採檢醫院及重症收治醫院),共配發2萬6,340片(如:附件1-4)。
- )徵用外科口罩撥補35家醫院共55萬7,300片。
-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共計84萬302片(如:附件1-5)、診所共計2萬1,338片,總計86萬1,640片。
- 請各醫院派員到本局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