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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7月16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第111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6月11日、24日、7月6日、7日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1. 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14天(6月15日至6月28日)一般醫用口罩共53萬4,400片,其中醫院共48萬5,632片;診所共4萬8,768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2. 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14天(6月29日至7月12日)一般醫用口罩共53萬4,400片,其中醫院共48萬5,632片;診所共4萬8,768片(如:附件1-4、附件1-5、附件1-6)。
    3. 配送撥補外科口罩庫存量低於安全儲備量115%之醫院共2萬4,300片(附件1-7)。
    4. 配送撥補N95口罩至安全儲備量2倍之醫院共1,840片(附件1-8)。
    5. 徵用外科及一般醫用口罩撥補37家醫院共83萬2,740片。
    6.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總計183萬144片(如附件1-9)。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9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0年7月16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7月19日、20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