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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第99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1月22日、2月2日、4日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1. 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14天(109年12月22日至110年1月4)一般醫用口罩共53萬6,880片,其中醫院共48萬7,828片;診所共4萬9,052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2. 徵用外科及一般醫用口罩撥補37家醫院共107萬3,996片。
    3.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總計156萬1,824片(如附件1-4)。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4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0年3月24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3月25日、3月26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