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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北市捷運線形公園(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自109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主旨:公告「臺北市捷運線形公園(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自109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臺北市捷運線形公園(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自109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本局(稽查取締範圍:自捷運中山地下街R1出口至捷運雙連站1號出口間)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工程處(稽查取締範圍:自捷運雙連站2號出口至捷運忠義站間)執行。另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本局 執行。
三、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衛生局公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