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5月16日電子郵件通知,111年6月7日配送防護衣撥補本市33家醫院共6,450件 (如附件1)。
- 請各醫院依附件1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1年8月5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1年8月11日、12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 防疫物資務必落實提供醫護人員使用,以達物資發放效益。
- 如各醫院仍有防護衣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