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2 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 申請作業須知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要點」辦理。


二、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提升長期照顧服務個案之照護及生活品質,公開徵求有意願辦理本市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且具資格之A 單位,得於申請期間提送申請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 請於112 年5 月31 日(三)下午5 時前將申請應備文件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寄達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地址為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 號1 樓,並於掛號封面載明「申請112 年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個案暨複雜性個案管理服務」。


四、 申請應備文件:請備妥申請表及計畫書、本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契約、登記或設立證明、與A單位主責行政區之巷弄長照站(C單位)簽訂之合作意向書等,並將前揭資料裝訂成冊且印製6份資料。


五、 倘有任何相關問題,請主動致電本局權責督導(聯絡電話:(02)2537-1099 轉7399、電子郵件:egg2261@health.gov.tw 鄭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