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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第90次配發口罩,請相關診所、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2月9日、10日、11日、15日撥補對象與數量如下:
    1. 轉發醫療院所提供住院、洗腎及化放療病人7天(11月3日至11月9日)一般醫用口罩共27萬2,522片,其中醫院共24萬8,202片;診所共2萬4,320片(如: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2. 徵用外科及一般醫用口罩撥補36家醫院共223萬2,378片。
    3. 本局本次配發本市醫院口罩總計248萬850片(如附件1-4)。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4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造冊列管領用病患及請領用人簽名(清冊格式如附件3)。
  4.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