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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第4次配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發防護衣」通知,請各醫院依本局通知方式領取。

  1.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2.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0年6月17日電子郵件通知,110年6月18日配送防護衣撥補本市11家醫院共5,439件 (如附件1)。
  3. 請各醫院依附件1所列領用方式領取,並請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110年7月5日起由本局配送醫院,請於送達時簽具簽收單;派員領用醫院,請於110年7月6日、7日派員到本局領取,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4. 防疫物資務必落實提供醫護人員使用,以達物資發放效益。
  5. 如各醫院仍有防護衣緊急需求,請聯繫醫事管理科何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