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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第5次配發口罩,請派員領取。(醫院)

一、 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
二、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8日肺中指字第1093900066號函,配送數量除包括「徵用一般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分配至地方政府原則」撥用對象外,另就外科手術口罩儲備量低於安全儲備量50%之醫院,撥補外科手術口罩維持安全儲備量50%。
三、 本局提供109年2月9、10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配發該指揮中心指定分配予臺北市5家醫院外科手術口罩13,625片,另配發臺北市35家醫院一般醫用口罩413,034片,二者共計42萬6,659片口罩(如附件1),請醫院善加管理及妥善利用。領用通知、領用單如(附件2)。
四、 本局陸續收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補之口罩後,將儘速配發,如各醫院仍有外科口罩緊急需求,請聯繫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02)2728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