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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配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發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防疫物資」通知。

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
心)110年12月13日肺中指字第110390042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110年12月14日至本(111)年2月14日期間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防疫旅宿檢疫期滿前1日之PCR檢測採檢及檢疫期滿防疫計程車接送之採檢人員/計程車司機防疫需求,指揮中心依交通部觀光局提供110年11月22日全國防疫旅宿統計房間數,按房間替換次數與防疫計程車接送趟次及防疫物資穿戴防護需求,計算撥配本市防疫物資數量。
三、指揮中心於110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撥補之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防疫物資,N95口罩計24,060片、外科口罩78,150片、隔離衣39,080件、防護面罩39,066個及乳膠手套270,500雙。
四、本局提供上開防疫物資於本市指定社區採檢院所、重度收治醫院及公共運輸處,並依附件所列品項及數量進行配發,請領用單位收取配送物資後,指派專人列冊管理及妥善使用,且以使用於COVID-19春節檢疫措施專案防疫用途為限。